2011年5月12日,三门峡市交通局和旅游局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强旅游车辆和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管理的通知》,对旅游客运市场进行集中整顿。
通知要求,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、旅程在400公里以上的旅游客运车辆,必须配备两名驾驶人员。旅行社租用旅游汽车公司车辆时,必须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签订用车合同,做到一车一签、手续齐全,由旅游客运企业选派证照齐全、车况良好的车辆参运。
市旅游局和交通局将联合对旅游客运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,坚决清理整顿无旅游道路运输证、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从事旅游客运的“黑车”,建立旅游客运企业和旅行社诚信档案,对旅游客运企业、车辆和旅行社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,按规定给予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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