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记者从黑龙江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,从4月1日开始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将被扣2分、罚款200元;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,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将被扣2分、罚款50元。
在大庆市G45大广高速、G10大齐高速、南一城市快速路、北一城市快速路上,市交警支队将通过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摄拍以上两种交通违法行为,一旦发现将实施处罚。
欢迎转载专汽之都网 - 专用车报价,配件,资讯,服务,视频,图片全知道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!本文网址:http://www.zqzd.com/Article/Detail/102649